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
關于調整社會保險費率有關問題的通知
渝府辦發〔2015〕80號
各區縣(自治縣)人民政府,市政府各部門,有關單位:
為進一步減輕企業負擔,支持企業發展,促進就業穩定,經市政府同意,適當調整我市社會保險費率?,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
一、從2015年3月1日起,全市失業保險費率統一調整為2%。費率調整后用人單位按照本單位工資總額的1%繳納失業保險費,職工個人按照本人工資的1%繳納失業保險費。
二、從2015年1月1日起,全市工傷保險費率浮動后的最高費率由7%調整為6.6%。
三、從2015年1月1日起,全市職工生育保險費率由0.7%調整為0.5%。
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